一、 通知侵權及回復通知之方式

若您是著作權/製版權之權利人或專屬授權之被授權人(下稱「權利人」),且發現Microsoft服務使用者(下稱「使用者」)透過Microsoft服務侵害您的著作權或製版權時,您可以提出要求移除或使他人無法進入該涉有侵權內容或相關資訊的通知(下稱「通知」)。

若您是使用者,被通知侵害他人之著作權或製版權,且該涉及侵權之內容或相關資訊已被移除或他人已無法進入,而您認無侵權情事時,您可檢具回復通知文件,要求回復被移除或他人無法進入之內容或相關資訊(下稱「回復通知」)。

您的通知及回復通知,應以書面或經電子簽章之文件,以郵寄、傳真或電子郵件之方式,向下列所示Microsoft聯繫窗口提出,Microsoft將會於收到通知後儘速為您處理。

聯繫窗口: M. Skelton
地址:One Microsoft Way, Redmond, WA 98052
聯絡電話:+1-425-703-5529
傳真號碼:+1-425-936-7329
電子郵件信箱:dmcaagnt@microsoft.com

二、 通知侵權之內容

請注意,依據「網路服務提供者民事免責事由實施辦法」之規定,您的通知應載明下列事項,並經權利人或其代理人簽名或蓋章。

  1. 權利人(或其代理人)之姓名(或公司名稱)、及地址。
  2. 權利人(或其代理人)之聯絡電話、傳真號碼、電子郵件或其他聯絡方式。
  3. 被侵害之著作或製版之名稱。
  4. 請說明侵權內容之相關資訊及存取路徑。
  5. 請求將涉有侵害著作權或製版權之內容移除或使他人無法進入之聲明。
  6. 表明是基於善意,相信涉有侵權內容係未經合法授權或違反著作權法之陳述。
  7. 請註明若您的通知有陳述不實而使他人受有損害時,您願意負法律責任。
  8. 若您為代理人,請提供您已受權利人授權為此通知之聲明,並載明權利人之姓名或名稱。
  9. 本項通知應經權利人或其代理人簽名或蓋章。

三、 若權利人之通知符合上述規定,Microsoft會:

  1. 移除或使他人無法進入該涉有侵權內容或相關資訊。
  2. 將權利人之書面通知轉寄被指稱侵權之使用者。
  3. 採合理之措施以儘速通知該使用者該涉有侵權內容或相關資訊已被移除或使他人無法進入。

四、 回復通知之內容

請注意,依據「網路服務提供者民事免責事由實施辦法」之規定,您的回復通知應載明下列事項,並經使用者或其代理人簽名或蓋章。

  1. 使用者(或其代理人)之姓名(或公司名稱)、及地址。
  2. 使用者(或其代理人)之聯絡電話、傳真號碼、電子郵件或其他聯絡方式。
  3. 請說明被指侵權內容之相關資訊。
  4. 請求回復被移除或無法進入之內容之聲明。
  5. 表明是基於善意,認為有合法權利利用該內容,而該內容被移除或使他人無法進入,係出於權利人或其代理人不實或錯誤之陳述。
  6. 請聲明您同意將回復通知轉送給權利人或其代理人。
  7. 請註明若您的回復通知有陳述不實而使他人受有損害時,您願意負法律責任。
  8. 若您為代理人,請提供您已受使用者授權為此回復通知之聲明,並載明使用者之姓名或名稱。
  9. 本項回復通知應經使用者或其代理人簽名或蓋章。

五、 若使用者之回復通知符合上述規定,Microsoft會:

  1. 立即將該回復通知轉送權利人或其代理人。
  2. 通知權利人應於接獲該回復通知之次日起十個工作日內,提出已對該使用者訴訟之證明。
  3. 如果權利人未在上述期限內提出證明,會在轉送回復通知之次日起十四個工作日內,回復被移除或他人無法進入之內容或相關資訊,若無法回復,則會先告知使用者或提供其他適當方式供使用者回復。

六、 在此謹提醒您,若您因故意或過失,提出不實通知或回復通知,致使用者、權利人或Microsoft受有損害時,依著作權法之規定將因此負損害賠償之責任。